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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汨罗市教育、医卫类“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4浏览次数:90
 摘要 
招聘人数 10
报名时间 2025年04月08日至 2025年04月23日
考试形式 人才测评+面试
面试内容 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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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七个岳阳”,奋力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岳阳市关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汨罗市教育、医卫类“四海揽才”校园招聘引才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引进教育类和医卫类事业单位人才共20名,全部使用事业编制。其中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年龄条件,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4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4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5 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2025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委人才办和市人社局研究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 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人员;

9.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

10.2021年以来已通过汨罗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聘用的人员;

1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00至4月23日下午17:00。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汨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找到对应岗位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1)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4)获得奖项和荣誉情况、党员(含预备党员)、从业资格证书、专业能力等级证书等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多报,否则视为所有报名无效。(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

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系统修改、变更。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应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自负。(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人才测评

1.人才测评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以及在校表现、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评。

2.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相关情况在人才测评前公告。

3.人才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4.人才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人才测评人员的岗位。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人才测评组)所有实际参加人才测评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95%。未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人才测评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岗位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10的,按照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10且<30的,按照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30的,按照岗位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的2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根据岗位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资格复审。人才测评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在达到人才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岗位人才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同意批准可以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3.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教育类岗位面试为试教(其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特长展示),医卫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请于面试开考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人才测评成绩x30%+面试成绩x70%。人才测评成绩、面试成绩以及人才测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由市委人才办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考察后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聘用后由招聘单位据实报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达到人才测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才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人才测评对象、面试对象、体检对象、拟聘对象等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1.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按规定办理编制核准手续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则上在汨罗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策待遇

根据《汨罗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行动计划》有关规定,汨罗市“四海揽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汨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miluo.gov.cn/rsj/)”的公告、通知,错过时间节点和相关信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4.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0-3382890(汨罗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0-5181897(汨罗市教体局人事股)

0730-5258120(汨罗市卫健局人事股)

0730-5227792(汨罗市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19573029687(汨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18216388080(汨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15115090101(汨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附件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汨罗市教育、医卫类“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汨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2025年汨罗市教育、医卫类“四海揽才”校园招聘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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