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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桂东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157
 摘要 
招聘人数 12
报名时间 2025年03月17日至 2025年03月27日
考试形式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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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桂东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12名(其中桂东县第一中学5名,桂东县第二中学高中部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桂东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招聘对象

  2025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及2024届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本科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师范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本科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桂东县教育局认定。

  (4)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3楼

  (2)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8:30-12:00 ,15:00-17:30)。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认真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桂东县教育局负责。

  1.资格审查内容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张贴相片),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情况证明(附件3);

  (4)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相片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在报名表贴相片处各贴一张,另一张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原件,(2)-(6)项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此次招聘紧缺高中教师不设置开考比例,只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或无人报名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将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3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内容。招聘学段、学科为我县现行使用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面试成绩适时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东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桂东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桂东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桂东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对应人才奖补等政策待遇。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参考《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以报考人员毕业时的学校层次确认。

  (二)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三)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同级事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对象另行公告。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71)、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8751716,0735-8628501)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招聘考试服务

  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桂东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一)人才政策咨询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0735-8628571

  (二)招聘程序咨询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8630878

  (三)招聘岗位条件咨询

  桂东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附件:

  1.2025年桂东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学籍情况证明.docx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东县教育局

  2025年3月13日

学籍情况证明.docx

2025年桂东县直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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