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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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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长沙市教育局《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要求,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

二、受理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长沙县教育局受理下列认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如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请登录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查看《2023年春季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具体要求以市教育局通告为准。

三、申请步骤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6月7日-6月20日)

1.申请人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选择“网上办事”—“认定报名”,从“认定登录入口”进行网上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网上申报时,仍须选择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地址选择确认点。

(1)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县受理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长沙县教育局”,其中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长沙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点选择“长沙师范学院确认点”,其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现场确认点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窗口确认点(初中及以下)”。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6月7日-6月21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窗口进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731-84872366,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应在6月21日前(含21日)带好身份证、空腹前往“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进行体检(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地址: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31-8525914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体检须在6月21日前完成,体检结果一年内(连续两次认定)有效。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长沙县教育局,体检不通过,体检医院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给申请人。

(三)网络办理提交资料阶段(6月28日-7月7日)

1.申请人须在6月28日-7月7日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选择长沙县教育局为办理地点(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教育行政部门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未按时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请在领取毕业证后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或于7月20日前至网上申报时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超过日期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如在网上办理确实无法完成,可于7月7日下午5:00前前往长沙县教育局确认点现场进行资料提交办理。地址: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731-84872366。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专家网上审查阶段(7月10日-7月21日)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长沙市教育局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长沙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2.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长沙县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在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将通过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长沙县人民政府http://www.csx.gov.cn---右上角网站导航---“县教育局”)进行公示。申请人关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即可查看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证书颁发

长沙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免费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听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

附件1:长沙县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信用承诺书

附件3: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证认定操作指南

附件4: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长沙县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长沙县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材料清单.docx

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3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证认定操作指南.pptx

附件4长沙县2023年春季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docx

原文链接: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1289170/1289163/202305/t20230504_11085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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